微信扫码

网站首页 >新闻中心 > 道德经

无量子解读道德经:第六十四章 慎终如始

分享到:
点击次数:846 更新时间:2020年04月17日13:16:49 打印此页 关闭

【原文】

其安易持①,其未兆易谋②。其脆易泮③,其微易散。为之于未有,治之于未乱。合抱之木,生于毫末;九层之台,起于累土;千里之行,始于足下。为者败之,执者失之。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,无执故无失。民之从事,常于几成而败之。慎终如始,则无败事。是以圣人欲不欲,不贵难得之货;学不学,复众人之所过,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。

【注释】

①持:保持。

②兆:苗头,征兆。

③泮:分散,破碎。

【译文】

当局面安定时容易把持,当事情还未露先兆时容易谋划。当事物脆弱时容易分开,当事物细微时容易消散。做事情要在它尚未发生就处理妥当,处理事情要在祸乱产生以前就早做准备。合抱的大树,生长于细小的根芽;九层的高台,筑起于每一堆泥土;千里的远行,是从脚下举步开始走出来的。主观妄为的将会招致失败,强行把持的一定会失去。因此有道的人无所作为也不会招致失败,无所执着也不会遭受损失。人们做事情,总是在快要成功时遭受失败,所以当事情快要完成的时候,也要像开始时那样慎重,就没有办不成的事。因此,有道的人追求别人所不追求的,不稀罕难以得到的财货,学习别人所不学习的,补救众人经常犯的过错。以辅助万物按其自身规律自然发展而不会妄加干预。

【解析】

本章重点提出了物理与人理相结合的理论,这一理论不但蕴含着丰富的哲理,还包含着富有实际意义的行动技巧和生活智慧,这些后来都成为中国人修身行事的标准。

“其安易持,其未兆易谋。其脆易泮,其微易散。”在本章中,老子先是阐发了透过事物现象抓住事物本质的道理。这个道理在今天看来,并没有什么特别高深之处,但是在两千五百年前,它却是振聋发聩之语。

接着,老子运用三个排比句:“合抱之木,生于毫末;九层之台,起于累土;千里之行,始于足下。”由此我们联想到了苟子《劝学篇》中的这几句话:“积土成山,风雨兴焉;积水成渊,蛟龙生焉;不积跬步,无以致千里;不积小流,无以成江海o"可见,老子和荀子在思想观点上有某些相通之处,或者说,荀子承继了老子的某些观点。不过,荀子接下来说:“锲而不舍,金石可镂o"他提出了积极进取的主张;而老子则主张无为、无执,这实际上是让人们依照自然规律办事,树立必胜的信心和凭借坚强的毅力,耐心地一点一滴去完成,稍有松懈,就会造成前功尽弃、功亏一篑的结局。

事实上’宇宙间所有看上去属于偶然的和突发性的事变,都必然经过了一个复杂、隐晦、潜移默化的演化阶段,只不过人们往往注意不到罢了。人类注意不到事物的潜移默化,而许多动物却比人类具有更加敏锐的洞察力,风雨来临之前的晴天白日下,老鼠、蚂蚁、青蛙、飞鸟们都会预感到暴风雨的即将到来而纷纷未雨绸缪。按照生物界的常理,人类自然也应该具有未雨绸缪的能力,但事实上,在近代科学工具产生之前,人类确实已经丧失了这种能力。至于为什么会丧失,或许是人类脱离大自然的时间过久、隔离过大,或许是人类过于注重对人类世界的关爱而故意疏远了大自然,或许是人类有意地回避了那些无可逃避的灾难。

老子的提示对于人类具有深刻的启发意义,他告诉人们:所有强大的、不可战胜的事物都有它的萌发时期,萌发时期的事物正处于柔弱阶段,如果人们善于把握事物的这种规律,就能够防患于未然。他指出:“为之于未有,治之于未乱。”正是对能瞻前而不能顾后的人的提醒。

老子洞察了万物对生命的坚守,从来都不是通过变换表面形式来故弄玄虚,而是真诚地顺从自然,感到人类的许多行为确实是脱离自然界太远了。

而且,人类这样犹如急行军一般的前进,对生命质量的提高会有真实帮助吗?老子不认为人生应该如此度过。老子在此强调了-一切灾难和祸患都因有所作为和心理偏执而起,他说:“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,无执故无失。民之从事,常于几成而败之。慎终如始,则无败事。”

不试图有所作为,自然然很少有失败;个人行为不偏执,自然很少有失误。老子认为,一般老百姓做事情,因为不懂无为的道理,亦小能把一件事情从始至终以一种其慎重的态度来进行,他们虽然永远在忙碌着,却总在事情眼看着即将成功的时候失败了。

王弼《道德经注》

以其安不忘危,持之不忘亡,谋之无功之势,故曰“易”也。虽失无入有,以其微脆之故,未足以兴大功,故易也。此四者,皆说慎终也。不可以无之故而不持,不可以微之故而弗散也。无而弗持则生有焉,微而不散则生大焉。故虑终之患如始之祸,则无败事。

处在安全的境地依然提防危险,时刻留神以防失败,谋划无功而返时该如何应对,所以说在事情没有发生的时候容易预防。虽然从非物质的非存在物成为了实际存在的东西,但是它们物质的一面仍然弱小,不足以完成大的功绩,所以说容易消除、改变。上面四个方面说的都是要保持谨慎直到最后。不能因为事物尚未形成,尚未具备形态就不注意它,不可以因为问题小就不去及时消除、解决。不具形态的东西不去注意就会变成有形的事物,小的问题不解决就会发展成大问题。所以像忧虑事情起步阶段的阻碍和困难一样忧虑事情终了时的祸患,事情就不会失败。

为之于未有,谓其安未兆也。治之于未乱。谓闭微脆也。当以慎终除微,慎微除乱。而以施为治之,形名执之,反生事原,巧辟滋作,故败失也。好欲虽微,争尚为之兴;难得之货虽细,贪盗为之起也。不学而能者,自然也。喻于学者过也。故学不学,以复众人之过。

应该在问题出现之前预防,说的是在没有预兆的时候将问题解决。在祸乱产生以前治理,说的是影响安定的因素还尚未壮大的时候将其平息。应当一直保持谨慎的态度来去除微小的隐患,从细处着眼来消除混乱。而以妄自施加影响的方法来治理,用行政法律手段来控制,反而生成了是非的根源,取巧或通过不正常手段获取利益的行为盛行,必然会失败。热衷于自己欲望的满足虽然是小事,但是由此争名夺利的现象就兴起了;难得的器物虽然微不足道,但是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这些东西的行为就盛行了。不学习就具备的能力,是自然具有的。这是为了说明治学之人的过错。所以说圣人所学的就是什么都不学,沿袭众人走过的道路,以保持万物自然的状态。

苏辙《老子解》

方其未有,持而谋之足矣;及其将然,非泮而散之不去也。然犹愈于既成也,故为之于未有者上也,治之于未乱者次也。治乱祸福之来,皆如彼三者,积小成大。圣人待之以无为,守之以无执,故能使福自生,使祸自亡。

譬如种苗,深耕而厚耔之,及秋自穰。譬如被盗,危坐而熟视之,盗将自却。世人不知物之自然,以为非为不成,非执不留,故常与祸争胜,与福生赘,是以祸至于不救,福至于不成,盖其理然也。

当事物还没有形成形态的时候,留意而谋划就足够了;等到具备了形态,只有用分解离散的手段来消除。越接近事情完成的时候,越应把对还未成形的问题的处理放在首要,而还未造成巨大影响的小问题相对次要。治乱祸福的由来,都如同上面三个例子一样,是积少成多,量变到质变的过程。圣人以无为对待,持守不占有、不执著的原则,所以能使福自然生成,祸自己灭亡。

这就像是种苗,深耕地、厚培土,到了秋天自然丰收。这也像是遭遇小偷,端坐着盯着他看,他自己就逃走了。世人不知道事物自然发展的规律,以为非要作为然后才能成功,非要执着才能保留,所以常常和祸患做徒劳的抗争,为幸福增添毫无必要的累赘,导致祸患严重无法扭转,幸福难以达成,都是因为这样的道理啊。

圣人知有为之害,不以人助天,始终皆因其自然,故无不成者。世人心存于得丧,方事之微,犹有不知而听其自然者;及见其几成而重失之,则未有不以为败之者矣。故曰“慎终如始则无败事”。

人皆徇其所欲以伤物,信其所学以害理,圣人非无欲也,欲而不欲,故虽欲而不伤于物。非无学也,学而不学,故虽学而不害于理。然后内外空明,廓然无为,可以辅万物之自然,而待其自成矣。

圣人知道妄自作为的害处,不妄图以人力去帮助天,始终因循自然规律,所以没有做不成的事。世人的心思都在得失上面,一些事情的细节仍然有没意识到而听任其依规律自然发展的,等看到事情快要成功了,就害怕前功尽弃,事情却常常因此失败,所以说从头至尾都和开始时一样谨慎就不会失败。

人们都执着于自己的欲望而对其他事物造成伤害,过分信赖他们学到的知识而曲解了真理,圣人不是没有欲望,他的欲望就是没有欲望,所以有欲望也不会对事物造成伤害。圣人不是不学习,他所学的东西就是什么都不学,所以虽然学习也不会曲解真理。这样之后就达到了内外空虚明净的状态,无所作为,只是辅助万物依循规律自然发展,而等待它们自然完成。

上一条:无量子解读道德经:第六十五章 善为道者 下一条:无量子解读道德经:第六十三章 为大于细